及時“下架”是回避食品風險最佳選擇
2012-11-26 (à′?′: 中國糖酒網信息中心)
昨日,陷入酒塑化劑超標事件的酒鬼酒“問題”產品在上海市場開始下架。據悉,包括世紀聯華、聯華超市等上海地區聯華旗下的所有門店,其出售的酒鬼酒產品全部下架;同時,隸屬于農工商集團旗下的農工商超市及賣場、好德、可的等3500家門店所售的酒鬼酒產品也已經下架。
對此事件,或許應該承認,到目前為止酒鬼酒塑化劑超標事件的最后定論還未出爐,其對飲用者身體健康造成的不利影響等風險也尚未做出最后定論。盡管如此,在當前風險尚未確定的情況下,選擇“下架”的處理方式,是回避酒鬼酒相關產品、也是回避其他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風險首要選擇。
從消費者人身健康要求來看,大家都知道這次的塑化劑超標事件并不只針對酒鬼酒產品,對整個食品行業來說,只要是發現存在對人體有害的影響,就應該本著“食品安為先”的原則,作出停止銷售等舉措。這個道理說來也簡單,因為在質量風險不確定的情況下,如果仍在出售且已經入口,那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將受到直接的損害。雖然目前酒鬼酒塑化劑超標事件還沒有給出最后的結論,然而對消費者來說自身的健康已經受到威脅,在以在此前提下,有關“問題”食品提前下架,顯然是避免食品安全風險的最佳選擇。
還有就食品安全監管要求看,同樣眾所周知的是,“食以安為先”不僅是人體健康基本要求,同時無疑應是從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部門的一個核心工作原則。因為只有將相關的“問題”食品下架,才能將有關食品可能存在的對人們身體健康不利影響與消費者隔離,就此人們的身體健康也才能說真正有了保證。所以就此而言,也不僅只是指現在的酒鬼酒,而且還應該包括以后若有類似食品安全事件,只要相關食品與這次的酒鬼酒一樣存在食品安全不確定風險,那相關監管部門與商家就應該首先要將涉事的“問題”產品下架,以將相關風險與消費者隔離。而且,這也應該成為監管部門與商家應該、且必須遵守的一個原則。
因此,在酒鬼酒產品在未做出最后結論前下架的舉措,記者想說的是,不管是消費者的人身健康還是市場的食品安全監管要求,從哪一方面來講,“下架”都是目前最好的處理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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