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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師:聲明涉嫌違法,侵害消費者利益
近期,包括貴州醇酒業(yè)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貴州醇”)、貴州國臺酒業(yè)銷售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國臺酒業(yè)”)、四川仙潭酒業(yè)銷售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仙潭酒業(yè)”)、貴州省仁懷市夜郎古酒業(yè)銷售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夜郎古酒”)、貴州金沙窖酒酒業(yè)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金沙窖酒”)等多家酒企發(fā)布聲明稱,未經公司授權在京東、淘寶、拼多多、天貓等平臺上銷售的酒,公司均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酒企為何會密集發(fā)布此類聲明?記者了解到,目前一些電商平臺和經銷商所售的白酒,其價格最低甚至不到酒企制定的市場零售價的4成,沖擊了酒企的價格體系。
有律師分析稱,酒企發(fā)布的此類聲明中,部分內容涉嫌違法。
電商平臺售價低
引多家酒企不滿發(fā)聲明
記者發(fā)現(xiàn),仙潭酒業(yè)為“53度500ml紫潭”制定的市場零售價為668元/瓶。而在拼多多、淘寶平臺搜索,分別用408元/瓶、609元/瓶就可以買到。
國臺酒業(yè)生產的“53度500ml國臺醬酒”,酒企制定的市場零售價為499元/瓶,在拼多多、天貓平臺上分別可以找到184元/瓶、466元/瓶的同款產品。
這種現(xiàn)象引起相關酒企的不滿。今年6月以來,至少已有5家酒企通過官網、微信公眾號等渠道發(fā)布聲明,內容包括:平臺“店鋪未持有并出示《官方授權聲明》銷售產品的行為,均未取得公司授權,公司不提供相應服務,不承擔任何產品質量問題”;“任何單位或個人冒用我司名義,仿制我司電子公章出具授權書,價格體系文件等屬于違法侵權行為,請立即停止,否則我司將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”……
為何低價賣酒?
貨壓在經銷商手上
部分白酒產品零售價為何出現(xiàn)如此懸殊的價差?
據(jù)了解,銷售終端拿貨渠道的不同,會影響白酒最終的零售價格。
一位在電商平臺上售賣仙潭酒的商家告訴記者,自己所賣的酒之所以這么便宜,是因為他是在代理商手里拿貨?!拔覀兿喈斢谑桥l(fā)商,主要靠銷量盈利。”
一位在電商平臺賣國臺酒的商家透露,自己就是代理商,但他所賣的價格不會按照官方零售價來出售,“他們(指酒企)標的價格很高?!痹摻涗N商透露,在市場上,國臺酒前述產品的售價一般在299元/瓶?!斑@款酒我們去年拿了很多貨,全都壓在庫房了”,自己面臨資金緊張問題,只能盡快回籠資金,保本就行。
一位深圳的線下經銷商直言,在疫情等因素影響下,一些酒企的貨全都壓在經銷商手里,經銷商壓力很大,很多都面臨資金緊張等問題。
一家酒企工作人員稱,此前在市場調查中發(fā)現(xiàn)了一些“低價竄貨”的違規(guī)行為,“可能存在一些經銷商因資金緊張等問題進行低價銷售,但也不排除一些不法商家冒用公司產品,蹭流量、博眼球?!?/p>
這位工作人員表示,每家酒企會根據(jù)酒的不同,與經銷商制定一個最低銷售價格。一旦低于這個價格就屬于“低價竄貨”,會擾亂市場銷售秩序,侵害酒企和大多數(shù)經銷商的利益。
律師解讀:
酒企聲明涉嫌違法
對于上述酒企發(fā)布聲明的行為,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游云庭告訴記者,聲明中的部分內容涉嫌違法。
游云庭認為,對于低價銷售的行為,對酒企而言,這確實打破了其價格體系,但這種打破其實是有利于消費者的,“如果酒企希望通過和經銷商簽訂合同固定價格的,就違反了反壟斷法,可能會受到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的處罰。”
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、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向記者指出,酒企發(fā)布的聲明中稱對酒企生產的酒銷售出去不承擔責任,這是無效的?!叭绻a品是正品,酒企發(fā)布的聲明就不能免除其對產品質量的保證?!?/p>
四川仁厚律師事務所律師陸青青指出,“酒企有對產品定價、要求經銷商統(tǒng)一價格的權利,但不能聲明價格不對、產品質量不保證,因為這涉嫌違反《消費者保護法》?!?/p>
來源:成都商報-紅星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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